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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综合楼项目确定地质勘察单位比选方案说明

信息来源:   更新时间:2013-06-14 08:07:10   点击:3754   [双击滚动]


十二、五中职能力建设项目及校安工程项目

确定地质勘察单位比选方案

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97-1号令规定,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设计、地勘、监理服务可由业主单位确定相关单位。我校综合楼项目的地勘费用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,因此,该项目的地勘服务通过学校内部比选确定。有关要求说明如下:

1、资质:必须是国家规定的丙级及丙级以上;

2、报价:报价按国家正常取费的30%以下自行确定;

3、一次性报价确定地质勘察单位。

基建办

2013-6-13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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